北辰实业: 北辰实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6 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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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
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及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郑郑”)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
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
伙人李尊农,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
(未经审计)152,989.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70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
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97.76 万元。其中,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房地产业)。
   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郑康祺先生及郑康祥先生于 1998
年 7 月 1 日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附例及规则注册成立。郑郑的前身
『郑康祺 郑康祥会计师行』早于 1991 年已开始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郑郑现有员工共 250 人。郑郑为国际会计联盟 Prime Global 之成员所。
经营范围包括审计及鉴证业务、税务服务、企业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审查服务、首次公开招股相关服务等。注册地址为香港九龙九龙湾宏
照道 38 号企业广场 5 期 1 座 35 层。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郑郑根据香港的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
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郑郑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境
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郑郑 2024 年度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房地产业, 建筑, 批发和零售
业, 娱乐业务,能源业务和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
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
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郑郑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其提供的专业服务而
产生的合理风险。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 人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纪律处分 2 人次。
  最近 3 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郑郑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月 16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 2024 年度公司 A 股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
审计机构、郑郑为 2024 年度公司 H 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中期财务报
表审阅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鉴于对中兴华及郑郑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中兴华及郑郑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期间,均能够独立、客观、公正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
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要求。故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为 2025 年度公司 A 股年度财务报表及
内控审计机构、郑郑为 2025 年度公司 H 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中期财
务报表审阅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续聘事宜提交董
事会审议。
(三)项目情况
  (1)A 股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雪先生,张文雪先生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8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
业。张文雪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7 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
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雁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控复核人:武晓景女士,于 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兴华执业,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
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
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震先生,于 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券服务业务超过 12 年,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提供审计
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仪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等。
  (2)H 股基本信息
  香港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郑康祥先生。郑康祥先生
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郑康祥先生
并创立郑郑,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多家香港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独立性
  中兴华、郑郑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5)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依据公司业务审计范围及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工作量
等因素确定。2024 年度公司 A 股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322 万
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8 万元(含税),H 股财务报告
审计及审阅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220 万元(含税),合计为人民币 620 万
元(含税),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不存在下降 20%以上(含 20%)或发
生较大变动等情形。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中兴华及郑郑全面配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时程,制
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
项工作。
  经审计,中兴华认为公司 A 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单体
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24 年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 A 股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郑郑认为公司 H 股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单体财务状况、2024 年度
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郑郑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 H 股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郑郑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及郑郑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评价,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二次
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郑郑为公司 2024 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召开第一次年审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团队安排、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与中兴华、郑郑对公司 2024 年中期审阅计划、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
行了充分沟通,审议了公司 2024 年中期审阅计划。
  (五)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与中兴华、郑郑对公司 2024 年中期财务报表审阅结论、审计委员会关
注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审阅结果报告。
  (六)报告期间,不存在中兴华、郑郑未按要求实质性轮换审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之情形。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业委
员会的职能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
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郑郑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
业操守,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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