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6 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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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5-023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
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相关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 2024-
  根据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自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之日起计算;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事项中,除第(5)项、第(6)项、第
(7)项、第(12)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事项有效
期为十二个月,自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计算。
  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鉴于本次发行的
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
关事宜的顺利推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 1 –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
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期限
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
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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