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陈志铭
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围绕独立董
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三大职能定位,忠实勤
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在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等方面
切实发挥作用。现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协力(厦门)律师事务
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大学公
共事务管理学院厦门院友会会长。历任厦门市湖里区第五
届、第六届人大代表、厦门市湖里区第五届、第六届、第
七届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厦门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
业委员会第六届第七届副主任委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监
督员、厦门大学助理研究员、厦门群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明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出现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 4
次,通讯会议 5 次;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
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是否连续两 是否投反
本年应参加 列席股东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出 对票或弃
董事会次数 大会次数
席会议 权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4 次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中均担任
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
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四、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利用参加上述会议的机会加强对
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了解;本人
密切跟踪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必要时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
公司定期向本人发送《生产经营月报》《证券市场运行情况
周报》,方便本人及时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和证券市场
的监管动态与违规案例。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及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及材料,就重要事项进行问询或提出建
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
善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积极与公
司管理层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制度 4
个,指导公司按照“新国九条”、独立董事新规等最新监管规
定,不断完善公司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公
司治理机制与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尤其针对公司衍生品
套期保值交易管理,要求公司严格遵照执行、内审部门定
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断强化风险控制机制和交易权限
控制,上述意见得到了公司的采纳。
本人按照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先后参加了 11 次专
业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会计报表、内控体系建设、聘
任审计机构、对外投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与薪酬兑
现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与监督,在明确意见后提交董事
会进行审议。
报告期内,针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特点,本人要求公司
审计部对系统内企业的风险类别进行识别、区分,着重对
高风险业务进行审计检查,避免内审工作流于形式和表面
化。公司审计部根据指导和要求,内部审计工作更加具体
深入,得到有效改进。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讨论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
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人建议公司充分关注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两岸
融合示范区建设”等政策机遇,做好谋划,推动公司可持续
发展;加强法务共享中心建设,增强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
做好法律风险防范与涉诉事项妥善处置;做好港口贸易业
务的风险管控,对套期保值、货物货权、汇率兑换、合同
审查、业务公司风险隔离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合同做好跟踪
和落实。公司均采纳了的本人的意见并贯彻落实。
董事疑难法律问题》座谈会并提出若干建议,进一步提高
对独董履职规范的认识;参加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
《新公司法及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深圳证券交易所
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能
力。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工作制度》,充分与会计师沟通,
勤勉开展工作,有效保证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进程,确
保公司年度报告的及时、准确披露。
六、其他工作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恪守职业
道德,遵守职业规范,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发挥独立董事
的监督作用,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陈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