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
行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3 名独立董事、2 名非
执行董事),其中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
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依法规范地履行职责,召开审
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月 25 日 1、公司 2023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业绩公告; 审议事项 1-3 提交董事
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理、项目管理改进、专
报告;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听取:
及前次会议关注事项的反馈;
月 22 日 事会审议;对混凝土、
新材料业务投资回报,
资产处置等提出了相关
建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月 11 日 1、关于聘任陈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 审议事项 1 提交董事会
责人)议案; 审议。
控制负责人的议案。
月 30 日 业绩公告。 审议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听取公司 2024 年内审&内控工作进展报告。 议;对成本分摊、现金
流、混凝土应收账款管
理、内控管理等提出了
相关建议。
月 25 日 事会审议;对应收账款、
混凝土商业模式、期间
费用、工厂竞争力等表
示关注。
月 22 日 的议案。 事会审议;对项目后期
投资、付款条件、融资
方案等表示关注。
月 12 日 1、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内审内控排
审合作沟通等提出了相
关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简称“安永华明”)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
充分沟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审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认真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认为安永
华明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公司提供 2024 年
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
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上年度内审内控工作报告、本年度工
作计划及工作进展报告,未发现内审内控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督促公司内
审内控部门认真落实有关工作,并就内审内控工作计划及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制
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审内控工作的有效性。
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编制
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规
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
效性,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事前听取和审阅公司的审计工
作安排和审计报告,也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报告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
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真审阅了关联交易相关文件资料,积极与管理层沟通、
了解关联交易背景,审慎评估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定价依据,并密切关
注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不存
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美化财务数据、侵犯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兢兢业业、
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公司重大事项等,科学、有效地履
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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