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 2024 年 7 月新选任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邓炜辉,男,1985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
律职业资格。曾任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现任广西
民族大学教授,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依规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详细
审阅议案和相关决策材料,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讨论,并
就与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发表专业意见。报告期内,本
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股东
姓名 缺席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大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邓炜辉 6 1 5 0 0 否 2
公司 2024 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各重大事项的决策均合法有效。本人秉承审慎原则,
认真审议董事会每一项议案,对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
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战略与投资、
提名三个专门委员会有任职,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
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历次专委会,包括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在历次专委会中,本人充分发挥法学领
域专业特长,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认真分析各项议题,
积极参与研究讨论,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促使董
事会及经营层决策质效的有效提升。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任期从 2024 年 7 月起始,至 2024 年 12 月期间公司未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公司开展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前,我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参与了与公司总会计师、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召开的年度审计
工作会议,围绕关联交易、重大投融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等关键
审计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与交流,确保审计重点明确、方向清晰,
为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助于审计工作的
高效推进和高质量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我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投资者交流活动,出席了公司在上证
路演中心平台举办的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参加公司联合
广西上市公司协会、广西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国信证券广西分
公司举办的“走进上市公司”投资者教育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
了沟通交流,为投资者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答疑
解惑,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好互动关系的建立,为做好投资者关
系维护贡献力量。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7 天。我积极通过
专项工作汇报、会议讨论、电话和邮件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交流,全面关注公
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股价、舆情等信息,为后续有效决策收集第一
手资料。在专委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我除认真审阅会
议材料外,还会根据决策需要,进一步收集必要的生产经营数据
及信息资料,以确保表决意见客观,充分维护公司发展及保护股
东合法权益。此外,我还认真配合公司做好对广西证监局现场检
查的迎检工作。公司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高度配合与大力支
持,不仅主动提供了全面、详实的决策基础材料,确保信息获取
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还对我提出的问题迅速作出回应并保持高效
沟通。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我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为
本人履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查,认真审阅
了公司关联交易原始记录、交易合同及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和生
产经营数据资料,并就本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关于继续履行
《原水供应及采购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出具审查意见。公司报
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正常业务往来,交易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利益。在审议过程
中,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决
议合法有效。会后,公司也严格按照会议决议,执行、签署关联
交易合同,并将交易全部控制在会议决议范围内。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于变更公司及
子公司关联交易承诺的议案》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变
更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
承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推动子公司对外拓展市场化业务,
促进公司整体营利水平提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信息
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中,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
持续地监督和审查。同时,经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024 年度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聘期
未超过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规定期限,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并且 2019-2023 连续五年都
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由其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为此,本人同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继续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
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进行了增补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期届
满更换工作,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提名程序。经审查,
拟任人选符合董事任职要求,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规定,并均具
备相关履职能力和专业素质,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
定,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本人作
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工作细则要求,切实履行职责。
我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与
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认真查阅相关基础资料,了解高管薪酬讨
论和核定的过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
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上述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
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其它情况。
(十)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赋予的职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客观、
公正、独立、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最
新颁布的政策文件,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
沟通协作,更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不断提升专业
履职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
展发挥建设性作用。
签名:邓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