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5-1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下午 2:50 在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
为 2025 年 3 月 26 日下午 2:50,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6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6 日下午 3: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洪勇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
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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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1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
时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174,869,360 股 , 其 中 有 表决 权 股 份 总 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606,503,6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1.882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23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547,23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88%;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2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650,53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76%。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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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 599,183,376 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股份 7,217,000 股)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98,73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67.1010%;反对 7,419,141 股,占出席会
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32.7548%;弃权 32,66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
的 0.1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98,73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67.1010%;反对 7,419,141 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32.7548%;弃权 32,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
表决权股份的 0.14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与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
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 599,183,376 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股份 7,217,000 股)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205,03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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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67.1288%;反对 7,412,641 股,占出席会
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32.7261%;弃权 32,86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的 0.14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205,03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67.1288%;反对 7,412,641 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32.7261%;弃权 32,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的 0.14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股份 599,183,376 股)、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股份 7,217,000 股)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2,23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
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66.9398%;反对 7,451,441 股,占出席会
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32.8974%;弃权 36,86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
份的 0.16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62,230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
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66.9398%;反对 7,451,441 股,
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 32.8974%;弃权 36,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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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表决权股份的 0.16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大会决议;
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