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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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
效的原则,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权益。
我们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次会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进行了监
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参加监事会审
议各项议案,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
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其中,胡伯惠为监事会主席,邱斌为职工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共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各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监事会届次 议案名称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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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预算报告》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 2024 年
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拟注销全
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投资设立全
资子公司的议案》
(三)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公司 9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会议,并积极参与公司重
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了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会议召开程序及
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以及董
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实勤勉,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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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通过核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建全,结构合理,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议。监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
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认为: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没有
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2、对于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1)本次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2)本次半年报内容和格式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
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本报告发布前,未发现
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三)对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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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执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
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基
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
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将
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行过程监督,进一
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未来期间,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
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的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
利益。
(五)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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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9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东方海缆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规划和经营方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全体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9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经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系正常的经
营业务往来。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本次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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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保持良好沟通
渠道,严格监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和义务,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会日常议事活动,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
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
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出具专项审查
意见。
督力量的作用;加强与股东的联系,维护员工权益;做好公司监督检查工作。
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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