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相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
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
于 2025 年 4 月 2 日 17:00 之前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会议出席
登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5 年 4 月 7 日 14:00 之前到达湖
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 118 号,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三、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的或就有
关问题在现场会议提出质询的,应在会议登记处向工作人员报名,经大会主持人
许可,方可发言,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四、大会使用计算机辅助表决系统对议案进行表决。股东表决时,应准确填
写股东名称、姓名及持有股数,在表决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 “同意”、“反
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若不选则视为“弃权”,多选则视为“表决无
效”,发出而未收到的表决票也视为“弃权”。
五、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参加股东
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
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 2025 年 4 月 7 日 14 点 00 分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 自 2025 年 4 月 7 日 至 2025 年 4 月 7 日
采 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通 过 交 易 系 统 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
段 :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 过 互 联 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现 场 会 议 地 点 :湖 北 省 襄 阳 市 高 新 区 台 子 湾 路 118 号 ,湖 北 超 卓 航 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参 会 人 员 :截 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 下 午 交 易 结 束 后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股 东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聘请的律师。
会 议 主 持:李光平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 、介 绍 参 加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人 员 、律 师
等。
三 、推 选 计 票 人 员 、监 票 人 员 :两 名 股 东 代 表 计 票 、一 名 监 事 及 公 司
聘请的律师监票。
四、宣读并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股东提出书面问题。
六、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现场计票。
九、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
司拟将超募资金 8,575.5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8,575.52 万元,占超募资金
总额 52,939.82 万元的比例为 16.2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
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均对上述
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刊登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超卓航科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