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中喜专审 2025Z00176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 号新成文化大厦A 座11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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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HONGXI CPAs (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喜专审2025Z00176号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3月26日出具了中喜财审2025S0074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新奥股份管理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了后附的《新奥天然气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以下简称“往
来情况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往来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新奥股份管
理层的责任。我们对往来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新奥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
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
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新奥股份实施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
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往来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
了更好地理解2024年度新奥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往来
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新奥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将本报告作为新奥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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