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新奥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新奥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规定和要求,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和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
于 2013 年 11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人,注册会计师 442 人;注册会计师中,33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已在董事会前按照《管理办法》
的要求,通过对《新奥股份 2024 年年度审计服务项目应聘文件-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新奥股份选聘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评分表》的审查,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
序合法合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中
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重大
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结合 2024 年度宏观经济环境、
天然气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状况,制定了全面覆盖、合理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审
计工作方案;同时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安排,制定了科学高效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
排,并根据计划顺利开展工作。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
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
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人力及其他
资源配备情况等均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确保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独立性。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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