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总额不变的前提
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
调整,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11 号文《关于同意江西国科
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采用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3.67 元。截止 2023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7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 1,601,378,9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
信 息 披 露 等 发 行 费 用 158,465,531.24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 6-00004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
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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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80,484.90 32,900.00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19,600.00 19,600.00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项目银行贷款 22,500.00 22,500.00
合计 122,584.90 75,000.00
三、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基于目前实际经营管理发展情况和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拟对“统筹
规划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分析如下:
(一)调整“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开始建设以来,由于安全环保等原因对
建筑要求的进一步提升等原因,原规划的建筑工程及配套设施相关投资金额已无
法满足实际需要;另外,公司在工艺设备方面通过工艺流程更新及设备自动化装
配升级,节约了部分设备采购成本,因此募投项目中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成本较
计划减少。
综上,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统筹调动公司资源,
公司拟在“统筹规划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资金内部结构
的投资情况,主要是对“建筑工程费”进行调增,对 “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进行调减。
除“统筹规划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涉及投资
结构的调整。
(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
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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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调整前数据 总投资金额 拟调整金额
(调整前) (调整后)
建筑工程费 40,833.55 10,200.00 14,000.00 3,800.00
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22,337.99 15,700.00 12,000.00 -3,70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277.77 3,900.00 3,400.00 -500.00
预备费用 4,029.09 2,500.00 2,500.00 -
建设期利息 1,006.50 600.00 1,000.00 400.00
合计 80,484.90 32,900.00 32,900.00 -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系基
于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性决策,
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
-3-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事项不会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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