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盾量子”)的独
(以下简称“《公司法》”)
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
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相关会议,积
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亚娜,女,195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曾获“全
国三八红旗手”、“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历任安徽大学会计学系主
任、经济学院常务副院长、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硕
士生导师,现已退休。现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交通规划设计
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
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14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1 次。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我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起担任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我按照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
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我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
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14 7
提名委员会 2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0
应参加专门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 缺席(次)
会议的次数 (次) (次) 反对(票) 弃权(票)
周亚娜 7 7 0 0 0 0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
客观谨慎地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专门会议上,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应参加专门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 缺席(次)
会议的次数 (次) (次) 反对(票) 弃权(票)
周亚娜 7 7 0 0 0 0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
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中被聘请为独立董事起,应当出席 2 次股东大会,实
际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并对公司有关工作思路
与预案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我加强与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
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全面向我介
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我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我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
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概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并与中小股东积极沟通交流,
针对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向公司进行反馈并核实,关切并回应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需求,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对于公司 2024 年 7-12 月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判断,根据相关
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4 年 7-12 月与关联方发生的关
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
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进行回避
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
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
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真实、
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
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
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
(四)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
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
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