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新天绿色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郭英军、
林涛、陈奕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报
告,公司上述在任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其自身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
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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