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业智能: 景业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5 20:44: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2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华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
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寿雪含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系关联监事,该议案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寿雪含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系关联监事,该议案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
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
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
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
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
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
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景业智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