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査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碧兴
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物联”、“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碧兴物联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董事会前次授权截止期限为2025年8月13日,为提高自有资
金使用效率,不出现断档期,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
权期限为自2025年8月14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
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文件并办
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或金融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不排除购买的产品可能受到政策
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等因素影响,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
波动,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的财
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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