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
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
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
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辉,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资产评估师职称,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
任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部总监。现任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二)关于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涉及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材料,积极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次未亲自参 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加会议
王辉 6 6 1 0 0 否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与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审计
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均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为董事会
的决策提供了专业判断。报告期内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审议通过了补充
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各次专门委
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运用专业知识有效地指导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方向和工作计划,并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
工作汇报,对审计工作持续关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报告期内,
本人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认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审计计划开展工作,与
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议及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交流的方式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运用
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
作用。本人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予以高度配合,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
事项做到及时沟通,相关人员也积极配合,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
持条件。
(五)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注重与中小投资者的交流,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就公司报告期内的经
营业绩、财务情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沟通。本人认真强化证券法律法规的学
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本人在报告期内积极高效地完成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
司进行了实地调研,累计到场工作时长超过 15 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审阅了相关资
料,认为公司补充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
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相关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总
体战略布局。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履行承诺情况,公司及相关方不
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切实维护
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价,以确保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认为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
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议前,公
司向本人提供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本次聘任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并根据公司
实际运营状况制定,薪酬标准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
酬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总体评价
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本人在公司财务
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在履职期间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
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顺利完成任期履职。
和勤勉尽职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
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报告人: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