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公司对上会事务所在2024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
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上 会 事 务 所 成 立 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务业务,其所提供的审计业务由总所承办。上会事务所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A股企业审计业务。
上会事务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上会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经审计为 6.83 亿元(币种:人民
币,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4.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04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72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0.81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2 家。
上会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12人,注
册会计师人数为55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人员情况为:
签字项目合伙人:国秀琪,2019年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园园,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复核服务。
上会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纪律
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
和纪律处分1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项目团队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上会事务所专业
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上会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
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
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
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
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上会事务所内部就公
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上会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
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
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
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
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上会事务所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
担责任。上会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
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
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
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
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上会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
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上会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
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
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
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上
会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上会事务所在近
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四、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上会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
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
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
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上会事务所全面配合
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上会事务所就预审、
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
交各项工作。另外,上会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与公司参审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
案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上会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
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上会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
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
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上会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
上会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
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
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上会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之和为人民币1亿元。上会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
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八、总体评估
综上,公司经评估认为:上会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2024年度履职
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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