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境内外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
实对安永华明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
评价。
于公司审计内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
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