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 2024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现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5 19: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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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王小丽)
  本人自2024年6月7日起,正式履职担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中国外运)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国外
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意
见,同时深入公司业务一线进行调研,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2024年6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担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4年6月7日起。本人拥有30余年经济管理工作的经验,基
本情况请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
章节。
  本人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真审阅会议资料、口头问询等方式,对议案背景和决议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在会
议中,认真听取汇报,从专业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并就关注的问题提出质询及合
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在会后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公司披露财务
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
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提名董事、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门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关
联交易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本人参加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2024年中期报告复核、下半年及年审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
提出了建议和意见,确保披露的定期报告客观公正。
  (四)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第一,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行业环境和投资者结构等重要信息,认
真阅读公司披露的各项公告、报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第二,本人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履职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本人高度重视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出席股东大会、
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听取投资者的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业绩说明会等,
并深入公司业务一线,进行现场实地调研,包括中国外运空运业务、中欧班列业
务、智慧物流和绿色物流业务等,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发展提
出建议。2024年任期内,本人工作时间超过8日。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与管理层进行讨论,最终均
发表同意的意见。主要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内容
进行审阅。本人听取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的汇报,经审议,本人
认为公司2024年度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
体情况,遵守了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的任职条件和提名、委任程序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关联交易事项
议案的相关资料,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审议程序的合规性以及是
否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
布局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本人基于多年的经济管理经验,还重点关注了公司制度修订的严谨性和规范
性,并对公司预算执行刚性、采购立项额度合理性、审计报告及整改报告的流程
规范性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具体意见,以优化决策机制,保障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
有效性。
  四、履职评价
公正、独立的原则立场,以诚信为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为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出谋划策,助力董事会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期望董事会继续以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引领公司
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同时希望公司以
稳健的经营策略为基础,以创新为驱动力,持续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小丽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宁亚平)
  本人自2024年6月7日起,正式履职担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中国外运)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国外
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意
见,同时深入公司业务一线进行调研,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2024年6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担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4年6月7日起。本人拥有会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基本情况请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
章节。
  本人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执行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1次。本人通过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口头问询等方
式,对议案背景和决议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在会议中,认真听取汇报,从专业角
度积极发表意见,并就关注的问题提出质询及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在会后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及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主席,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公司披露财务
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
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提名董事、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门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关
联交易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本人参加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2024年中期报告复核、下半年及年审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
提出了建议和意见,确保披露的定期报告客观公正。
  (四)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第一,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行业环境和投资者结构等重要信息,认
真阅读公司披露的各项公告、报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第二,本人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履职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本人高度重视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出席股东大会、
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听取投资者的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业绩说明会等,
并深入公司业务一线,如中国外运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空运业务、
中欧班列业务等,并进行现场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
发展提出建议。2024年任期内,本人工作时间超过8日。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与管理层进行讨论,最终均
发表同意的意见。主要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内容
进行审阅。本人听取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的汇报,经审议,本人
认为公司2024年度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
体情况,遵守了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的任职条件和提名、委任程序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关联交易事项
议案的相关资料,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审议程序的合规性以及是
否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
布局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本人基于自身会计专业背景及实务经验,还关注了公司的财务健康状况,特
别是应收账款、现金流管理、成本管理等问题,并给予指导。综合来看,公司在
财务预算编制、资金调配及财务报表披露等关键环节,严格恪守会计准则和相关
法规要求,切实保障了财务运作的规范性与透明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
公司在应收账款管理、现金流优化以及成本管理等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风险
防控措施,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在合理区间,资产负债率维持在稳健水平。
  四、履职评价
公正、独立的原则立场,以诚信为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为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出谋划策,助力董事会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期望董事会继续以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引领公司
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同时希望公司以
稳健的经营策略为基础,以创新为驱动力,持续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宁亚平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崔新健)
  本人自2024年6月7日起,正式履职担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中国外运)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国外
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意
见,同时深入公司业务一线进行调研,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2024年6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担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席、薪酬
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4年6月7日起。本人在经
济学、企业管理等领域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基本情况请详见
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章节。
  本人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真审阅会议资料、口头问询等方式,对议案背景和决议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在会
议中,认真听取汇报,从专业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并就关注的问题提出质询及合
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在会后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公司披露财务
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
提名委员会主席,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提名董事、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门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关
联交易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本人参加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2024年中期报告复核、下半年及年审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
提出了建议和意见,确保披露的定期报告客观公正。
  (四)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第一,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行业环境和投资者结构等重要信息,认
真阅读公司披露的各项公告、报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第二,本人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履职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本人高度重视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出席股东大会、
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听取投资者的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业绩说明会等,
并深入公司业务一线,进行现场实地调研,包括中国外运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先
行示范区、空运业务、中欧班列业务、智慧物流和绿色物流业务等,深入了解公
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2024年任期内,本人工作时间超过8
日。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与管理层进行讨论,最终均
发表同意的意见。主要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内容
进行审阅。本人听取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的汇报,经审议,本人
认为公司2024年度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
体情况,遵守了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的任职条件和提名、委任程序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关联交易事项
议案的相关资料,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审议程序的合规性以及是
否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
布局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本人充分发挥在经济学、企业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优势,且作为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委员,还密切关注了宏观经济形势、地缘政治、利率汇率波动及政策
导向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并针对性提出指导建议,助力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宏观环
境中抓住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履职评价
公正、独立的原则立场,以诚信为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为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出谋划策,助力董事会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期望董事会继续以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引领公司
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同时希望公司以
稳健的经营策略为基础,以创新为驱动力,持续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崔新健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崔凡)
  本人自2024年6月7日起,正式履职担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中国外运)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国外
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意
见,同时深入公司业务一线进行调研,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2024年6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担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
委员会主席,任期自2024年6月7日起。本人在法学、国际贸易等领域具备深厚的
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基本情况请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
“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章节。
  本人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执行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1次。本人通过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口头问询等方
式,对议案背景和决议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在会议中,认真听取汇报,从专业角
度积极发表意见,并就关注的问题提出质询及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在会后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及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公司披露财务
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等事项;
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提名董事、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门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审议了《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关
联交易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本人参加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2024年中期报告复核、下半年及年审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
提出了建议和意见,确保披露的定期报告客观公正。
  (四)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第一,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行业环境和投资者结构等重要信息,认
真阅读公司披露的各项公告、报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第二,本人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履职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第三,本人高度重视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出席股东大
会、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听取投资者的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业绩说明会等,
并深入公司业务一线,进行现场实地调研,包括中国外运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先
行示范区、空运业务、中欧班列业务、智慧物流和绿色物流业务等,深入了解公
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2024年任期内,本人工作时间超过8
日。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与管理层进行讨论,最终均
发表同意的意见。主要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内容
进行审阅。本人听取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的汇报,经审议,本人
认为公司2024年度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
体情况,遵守了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的任职条件和提名、委任程序是
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关联交易事项
议案的相关资料,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审议程序的合规性以及是
否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
布局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本人充分发挥在法学、国际贸易等领域的专业优势,还重点关注了公司合规
治理、风险管控、新型承运人模式,以及国际政治环境、利率汇率波动等因素对
公司业务的影响,并针对性提出具体举措,进一步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助力
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中实现长期稳健的发展。
  四、履职评价
公正、独立的原则立场,以诚信为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为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出谋划策,助力董事会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期望董事会继续以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治理机制,引领公司
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同时希望公司以
稳健的经营策略为基础,以创新为驱动力,持续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崔凡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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