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宏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阶段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对金宏气体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94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用 11,486.0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75,951.06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验字2020230Z008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19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6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19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0,436.76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 15,526.97 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87,437.10
减:发行费用 11,486.04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160,436.76
减: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流 3,720.8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733.48
募集资金余额 15,209.93
减: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9,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526.9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7,395.04 万元,募集资金
余 额 44,796.57 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1,600.00
减:发行费用 1,184.04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 57,395.0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775.65
募集资金余额 44,796.57
减: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796.57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金宏气体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
则,制定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
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金宏气体及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保
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 2020 年 6 月与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开展的需要及《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
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公司与东吴证券
签署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协议》,并与招商证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行保荐协议。因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吴证券承接。
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号
合计 6,526.9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合计 4,796.57
注:余额为0的账户已注销。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见附表 1)。除此之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156.6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563 号)。
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070.44 万元置换前期预先投
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
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494 号)。
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1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9.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6.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4.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暂时闲置 IPO 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5.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授
权使用期限到期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的余额为 9,00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年化
存款期限
存放银行 存款方式 金额 投资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
(天)
(%)
兴业银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24-12-16 2025-1-23 2.22 38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24-12-7 2025-1-6 2.36 30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4-12-7 2025-3-7 2.36 90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授权使
用期限到期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40,00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年化 存款期
投资起息
存放银行 存款方式 金额 到期日 收益 限
日
(%) (天)
建设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4-9-30 2025-1-25 2.40% 117
宁波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 2024-10-21 2025-1-21 2.50% 92
建设银行 结构性存款 4,000.00 2024-11-13 2025-2-13 2.40% 92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15,000.00 2024-12-28 2025-3-28 2.36% 90
工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17,000.00 2024-12-30 2025-4-1 2.09% 92
中信银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24-12-7 2025-3-7 2.36% 90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951.06 万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76,173.16 万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28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28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 29.93%,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于 2021 年 7 月
序。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 2.28 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3%,用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召开
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8,4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共计8,376.30万元(截至2024
年8月31日超募资金金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投资建设北方集成
电路二期电子大宗载气项目。该事项于2024年10月14日经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8.71 万元用于“北方集成电
路二期电子大宗载气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 125 万瓶工业气体项
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1,310.1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 392.2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358.8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
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站项目”予以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3,720.81 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600.00 万元向张家港金宏气体有
限公司增资及 19,079.35 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
项目、以募集资金 5,849.42 万元向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年
充装 392.2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及以募集资金 4,100.00 万元向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
限公司增资及 462.67 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年充装 125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5,4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眉山金宏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出资及 11,367.50 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2,000.00 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椒金宏”)出资以实施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同意使用募集
资金 3,697.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金宏”)出资及 11,466.80 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大宗气站项目,同意使用募
集资金 4,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州金宏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金宏”)出资及 3,000.00 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电子大宗气站项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在建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宏
进行实缴出资,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94.37万元(截至2024年10月31日
余额,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为准)向北京金宏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电子大宗载
气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
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增资金额 无息借款金额
合计 43,646.42 45,308.02
(2)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淮南金
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及 10,200.00 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碳捕集综
合利用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
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增资金额 无息借款金额
合计 300.00 7,000.00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使
用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中募集资金人民币 9,000.00 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年
序号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借款期限 偿还金额
利率
合计 9,000.00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共计 404,576,938.25 元。
(2)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共计 236,592,776.31 元。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次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2,755.03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提
供无息借款以实施智能化运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8,604.61 万元向控股子
公司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 500 吨电子级
氯化氢、500 吨电子级液氯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3,642.84 万元向控股子公
司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 5,000 吨电子级
氧化亚氮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借款金额
合计 500.00
(2)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14,600.00 万元向控股子公司苏州
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新建电子级氮气、
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6,500.00 万
元向孙公司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制氢储氢设施建
设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借款金额
合计 13,200.00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05 万元向控股子公司金宏气体电子材料
(淮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
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完成工商变
更,公司现持有淮安金宏 65.6579%股权,江苏通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淮安
金宏 34.3421%的股权。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充装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
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张
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为“眉山金宏电
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
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发
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变更为“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
宗气站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宏气体《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5SUAA1B0014)。报告认
为,金宏气体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公允反映了金宏气体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6,367.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861.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931.3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7,831.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43%
截至
截至期末
期末
累计投入 项目达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投入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金额与承 到预定 行性是
承诺投资 目,含部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进度 本年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 可使用 否发生
项目 分变更 资总额 入金额 (% 现的效益 预计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额的差额 状态日 重大变
(如有) )(4) 效益
(3)=(2)- 期 化
=
(1)
(2)/(1)
张家港金
宏气体有
限公司超 2021 年 不适
大规模集 - 20,645.44 3,877.94 3,877.94 - 4,378.67 500.73 112.91 3,270.30 否
成电路用
高纯气体
项目
苏州金宏
- 2,939.66 2,939.66 2,939.66 - 2,943.46 3.80 100.13 2021 年 - 不适 否
气体股份
有限公司 12 月 用
研发中心
项目
年 充 装
- 6,872.28 6,872.28 6,872.28 125.14 6,836.79 -35.49 99.48 9,105.58 否
瓶工业气 6月 用
体项目
年 充 装
- 5,278.21 5,278.21 5,278.21 - 4,084.64 -1,193.57 77.39 1,620.24 否
工业气体 12 月 用
项目
智能化运 100. 2021 年 不适
- 4,042.31 4,042.31 4,042.31 - 4,042.31 - - 否
营项目 00 12 月 用
发展与科
不适
技储备资 - 60,000.00 25,836.20 25,836.20 - 26,740.96 904.76 103.50 不适用 - 否
用
金
眉山金宏
电子材料
有限公司 2023 年 不适
- - 16,767.50 16,767.50 4,881.14 15,873.51 -893.98 94.67 5,365.67 否
高端电子 12 月 用
专用材料
项目
全椒金宏
电子有限
- 公司半导 - 12,000.00 12,000.00 3,628.74 8,537.95 -3,462.05 71.15 - 否
体电子材
料项目
北方集成
电路技术
- 创新中心 - 15,163.80 15,163.80 5,846.82 12,288.26 -2,875.54 81.04 8,863.24 否
大宗气站
项目
广东芯粤
能半导体
- 有限公司 - 7,000.00 7,000.00 504.95 6,221.49 -778.51 88.88 1,995.65 否
电子大宗
气站项目
北方集成
电路二期 2025 年 不适
- - 8,394.37 8,394.37 88.71 88.71 -8,305.66 1.06 - 否
电子大宗 12 月 用
载气项目
不适
超募资金 不适用 76,173.16 67,778.79 67,778.79 - 68,400.00 621.21 100.92 - - 否
用
新建高端
电子专用 - 47,000.00 47,000.00 47,000.00 7,719.05 12,758.26 -34,241.74 27.15 - 否
材料项目
补充流动 不适
不适用 21,815.96 21,815.96 21,815.96 21,819.62 21,819.62 3.66 100.02 - - 否
资金 用
新建电子
级氮气、
电子级液 - 14,600.00 14,600.00 14,600.00 3,697.60 9,687.84 -4,912.16 66.36 - 否
氮、电子
级液氧、
电子级液
氩项目
碳捕集综
合利用项 - 10,500.00 10,500.00 10,500.00 5,160.99 8,840.26 -1,659.74 84.19 不适用 否
目
制氢储氢
设施建设 - 6,500.00 6,500.00 6,500.00 1,891.55 4,289.07 -2,210.93 65.99 不适用 否
项目
合计 - 276,367.02 276,367.02 276,367.02 33,544.69 217,831.80 -58,535.22 - - 30,220.68 - -
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充装 392.2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
(分具体募投项目)
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受建设审批流程相对复杂及周期较长等因素的影响,该募投项目建设
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受部分设备交付(安装)进度等因素影响,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156.6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上述事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出具了《关于苏州金宏气体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563 号)。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
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0,704,440.73 元置
换前期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
2023230Z2494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
况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
见。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
意见。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6.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
见。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
明确的核查意见。
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暂时闲置 IPO 募集资
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授权使
用期限到期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28 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况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28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28 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 1,310.15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
集资金结余形成原因为:(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
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
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 358.89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
集资金结余形成原因为:(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
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结余。(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宗气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
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041.22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
升公司经济效益。“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前期自有资金
转入的 317.03 万元。本年实际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051.77 万元。
“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新建电子
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 “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将
用于尾款支付,预计不会产生资金结余;“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预计将产生节余募集资金 863.75
万元,公司拟将 863.75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为准)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料有限公司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
气站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尾款支付,预计不会产生资金结余;“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
导体电子材料项目”预计结余 315.89 万元,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15.89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1)公司从总募集资金专户
划转 19,679.35 万元人民币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金宏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募集资金
专户,其中 600.00 万元作为张家港金宏资本金,19,079.35 万元无息借予张家港金宏,全部用于超大规
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支出;(2)公司从总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5,849.42 万元人民币至公司全资子
公司金宏技术年充装 392.2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作为金宏技术资本金,全部用于年充装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司吴中金宏年充装 125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其中 4,100.00 万元作为吴中金宏资本金,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中募集资金人民币 9,000 万
元偿还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
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1)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2,755.03 万元向全资子公
司金宏物流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智能化运营项目,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
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2)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8,604.61 万元向控股子淮安金宏
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 500 吨电子级氯化氢、500 吨电子级液氯项目,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期限
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
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3)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3,642.84 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平顶山
金宏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 5,000 吨电子级氧化亚氮项目,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
之日起算,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款到期后,
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 405 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淮安金宏进
行增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
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 125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5,4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
司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出资及 11,367.50 万元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借
款期限为 3 年。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
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充装 392.2
万瓶工业气体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子公司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34,163.80 万元人民
币至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大宗气站项目及电子大宗气站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其中 12,000.00 万元作为
全椒金宏资本金、3,697.00 万元作为北京金宏资本金、4,000.00 万元作为广州金宏资本金,11,466.80 万
元无息借予北京金宏、3,000.00 万元无息借予广州金宏,全部用于半导体电子材料项目、大宗气站项
目及电子大宗气站项目支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14,600.00 万元向控
股子公司苏相金宏润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
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淮南金宏实缴出资及 10,200.00 万元提供无息
借款以实施“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 6,500.00 万元向孙公司株洲华龙提供有息
借款以实施“制氢储氢设施建设项目”。借款期限为 3 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
见。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宏进行实缴出资,使用全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394.37
万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余额,具体金额以实际转出时为准)向北京金宏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电
子大宗载气项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
站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达到
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 变更后的项
本年度实 实际累计
目拟投入 计划累计 (%)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3)=(2)/(1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额 (2)
总额 (1) ) 期 变化
张家港金宏气
眉山金宏电子
体有限公司超
材料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大规模集成电 16,767.50 16,767.50 4,881.14 15,873.51 94.67 5,365.67 不适用 否
高端电子专用 月
路用高纯气体
材料项目
项目
全椒金宏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 发展与科技储 2024 年 12
半导体电子材 备资金 月
料项目
北方集成电路
发展与科技储 2024 年 12
技术创新中心 15,163.80 15,163.80 5,846.82 12,288.26 81.04 8,863.24 不适用 否
备资金 月
大宗气站项目
广东芯粤能半
导体有限公司 发展与科技储 2023 年 12
电子大宗气站 备资金 月
项目
合计 - 50,931.30 50,931.30 14,861.65 42,921.21 - - 16,224.56 - -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同意将原项目“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
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为“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该事项已
经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分具体募投项目) 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以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变更为“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半导
体电子材料项目、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及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电子大宗气
站项目”。该事项已经 2022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