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股份: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潘健)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5 19: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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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潘健作为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独立、认真地行使职权,诚
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保持同管理层的密切沟通,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
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认真审阅、研读和讨论议案,积极发挥个人
专业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兼职情况
  潘健:1976 年 1 月出生,男,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芝加哥大学硕士。曾任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科尔尼咨询咨询顾问,贝恩咨询咨询顾问,MBK Partners 投资基金副总裁,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绿叶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Ceva Sante Animale Group.董事。现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联席董事长。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
属关系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应参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通讯方式)        次数          次数              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不存在缺席
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
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均投了赞成票。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公司战略委员会的相关会议,
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依托自身对于行业的认知和经验,与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长期发展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2024 年参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于公司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的程序规范性和定价的合理公允性,
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
理性和有效性,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运作情况良好,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
序开展。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了解公司内审部年度工作
执行情况,持续监督并提出内控方面的建议。就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与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及
时沟通与协同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积极解答参会股东提出的相关问题,
增加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增进中小股东对公司的了解。同时,本人平时也积极
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的提问,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及时向管理
层进行反馈,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及与管理层沟
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发挥本人对行业的了解和
经验,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等情况向公司建
言献策,与公司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本人还对公司线下门店进行了现场检查,
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的线下门店开展实地走访,在
实地考察走访的过程中了解杂物社的运营情况。
  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的
经营管理情况,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等情况
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本人也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相关
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
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
过认真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
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各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
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认真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是基
于公司对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资金安排及本次交易商业实质的整体考虑。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在实际执行过程
中运作情况良好,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本人对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对定期报告的披露进行了监督。本人认为
公司的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定期报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0 年至
今一直聘用的审计单位,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工作细致、认真,工
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
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董事 2024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及发放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
行,公司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明确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充分
利用自身对行业的了解和专业的经验,高度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对公司产生的
影响,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布局和发展计划提供自身的分析判断,助力公司科学决
策,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同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本人
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通过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保障
参与决策环节等方式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为独立履行职
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对重大事项予以持续重点关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客观公正
与独立运作,充分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及经验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促进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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