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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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黄彦达作为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
全面关注公司发展、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股东大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相关职务,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黄彦达,中国台湾籍,1971 年 11 月出生,硕士学历,EMBA。曾任台湾大华
证券承销部经理,2000 年至今担任 Diplomat 外交官箱包中国市场部 CEO。2022
年 1 月 21 日—2025 年 1 月 15 日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履行情况
程》的有关规定。以上会议本人现场出席4次,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以委托表决
方式参加会议0次,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
出建议。报告期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
议。公司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
委员会工作。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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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
理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
易、董事会换届选举、董监事薪酬,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时间 届次 议案名称
立董事专门会议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
立董事专门会议 2、《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除视讯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现场与公司高管、
董事等会面讨论与检查,日常也会对公司进行了视讯指导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
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
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通过以上方式,不断加深对
公司及子公司运作的了解,加强对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
在上述履职过程中,公司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
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
董事工作,将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作为加强上市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
平的重要方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与独立董事日常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公司独立董事与管理层之间已经建立了科学
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有利于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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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及相关
资料,根据与公司相关人员的沟通及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
审核:
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根
据以往年度同类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结合采购等实际情况发生和预计的,遵循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为公司经营活动中
产生的正常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
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持续性业
务,定价是依据市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
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
易内容合法、有效,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其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董监事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
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
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制定的董监事薪酬方案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
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 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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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同时,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出席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前审核,积极与
公司管理层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背景为董事会提出建议,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
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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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黄彦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