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7,345.34 万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00.22 万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提取法定公积金 0.00 元,加以上年度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6,207.70 万元,2024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507.92 万
元。
依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453,408.27 -66,595,576.18 -69,108,445.27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51,522,315.2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65,079,207.1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9,719,143.2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
否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45.34 万元,且截至 2024 年年末公
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
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