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4 21: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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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4 人,分别为
廖益新、朱炎生、程爵浩、曾繁英。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廖益新、朱炎生、程爵浩、曾繁英的任职
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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