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 091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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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mail:bj@rsm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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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专字2025230Z 0918 号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精达股份”)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精达股份为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精达股份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
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精达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精达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精达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上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编制,公允反映了精达股份截至
(此页无正文,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30Z0918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刘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
崔广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储阳玲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97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
部分)采用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87.00 万张,
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00 元/张。截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87.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民币 77,674.69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
验字2020230Z0165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核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精达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3,333,33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格 3.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75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
行费用人民币 567.77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82.23 万元,
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26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
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城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三家
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中国建设银行机构调整原因,2021 年 6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协议内容除签署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变
更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外,其他内容不变。此次重新签订部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因募投项目实施需要,2021 年 10 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东精达里亚
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因募投项目实施需要,2021 年 10 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铜陵精达新技
术开发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
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
陵百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余额 期末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130802002920020443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 1151007880100000147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1308020029200194471 263,0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 11510078801100001153 322,507,830.1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 34050166860800000884 191,239,05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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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76,746,886.79 —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已全部注销;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 11510078801000001471 户、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 11510078801100001153 户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
区支行 34050166860800000884 户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8 日、2023 年 8 月 7 日和 2023 年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 1308020029200204431 户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和 2024 年 7 月 12 日注销。
限公司铜陵百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余额 期末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
百大支行
合 计 291,822,325.86 —
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 2023 年 3 月 7 日注销。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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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
的实施主体由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达新技术开
发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场地内
变更为经开区西湖三路以北、天门山大道以东、黄山大道以西地块。本次变更未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
已经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附件 1。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20,921.43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2330 号《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其他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
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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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并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促进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
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已到期的现金管理均已按期赎回,前次募集资金闲置
资金使用未超出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及额度。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 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
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2021 年 12 月 17 日,因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闲置募集资金
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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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1,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截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闲置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
能力和支付能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无法单独
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详见附件 2
四、 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性能铜基电
磁线转型升级项目”已建设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 10,618.2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为准)。本次变更事项已经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为 10,693.32 万元。
六、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
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