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铜陵精达特
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郑联盛、
郭海兰、张菀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査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报告期内公
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立性的要求。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