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5-013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
投创新基金”)持有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
特气”或“公司”)股份 5,4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上市流通;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
资”)持有公司股份 5,4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已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上市流通;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风投基金”)持有公司 18,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0%,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投创新基金、国新投资和国风投基金同受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8,8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中船特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
号:2024-047),股东国风投基金、国风投创新基金自身经营计划需要,计划以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882,352 股,
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合计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5,294,117 股;拟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合计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 10,588,235 股,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减持中船(邯郸)派瑞
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国风投基
金、国风投创新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2,329,500 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0.44%,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现将有关减持结果情况
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风投创
股东名称
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与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持股数量 23,400,000 股
持股比例 4.42%
IPO 前取得:18,000,000 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5,400,000 股
股东名称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与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持股数量 5,400,000 股
持股比例 1.0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5,400,000 股
注:国风投创新基金、国新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战略配售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有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中国国有资本 国风投创新基金、国新
风险投资基金 投资、国风投基金同受
股份有限公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
司、国风投创 公司实际控制,为一致
新投资基金股 行动人。
份有限公司
国风投创新基金、国新
投资、国风投基金同受
国新投资有限
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为一致
行动人。
合计 28,800,000 5.44%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风
股东名称
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数量 2,329,500 股
减持期间 2024 年 12 月 23 日~2024 年 12 月 24 日
集中竞价减持,546,085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1,783,415 股
减持价格区间 28.20~32.38 元/股
减持总金额 67,960,326.46 元
减持完成情况 未完成:13,552,852 股
减持比例 0.44%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
当前持股数量 21,070,500 股
当前持股比例 3.98%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