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
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 年 末 执 业 人 员 数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A、B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54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2024 年 4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
格。报告期内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证的执业准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
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财务及内
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并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沟通协商公司 2023 年和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
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为确保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经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名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允、公正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