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郭百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认真学习《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4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百涛,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
士,副研究员,知识产权高级工程师,1996 年起在南京工业大学工作至今,目前
在化工学院/国家特种分离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从事化工分离技术研究、工程化
及产业化等工作。国家特种分离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技术创业协会
首批科技创业导师、国家膜产业知识产权运营联盟理事长、中国膜工业协会特种
分离膜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蒲公英橡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江苏省
产业技术研究院膜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南京膜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经理等;曾任江丰电子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4 年努力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
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
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
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
两次未亲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 式参加董 董事会 董事会 股东大会
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郭百涛 7 1 6 0 0 否 1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本
人应出席 3 次,实际出席 3 次,审议公司审计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定期报告、
《内
部审计管理制度》等事项。与公司内审部门沟通,对内部审计结果提出意见,指
导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对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本
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对提名高管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
将合格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 0 次。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
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
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
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
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度报告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包括审计计划实施情况、审计调整事项、审计关注重
点、公司经营业绩状况等。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
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
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听
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解答投资者关注问题。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
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
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获悉公司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
(五)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
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本人认为,
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
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
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供资料等。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
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并提供通讯参会方式。
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
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
东权利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2024 年一季度报告》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
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
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
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会前,本人对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
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
定。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议案资料,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
五、其他工作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最
后,对公司在 2024 年给予独立董事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
谢!2025 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郭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