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60 公司简称:电气风电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份有限公司工程服务分公司、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设备东台有限公司、上海电
气能源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如东有限公司、上海
电气风电集团(东营)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海南)有限公司。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0.9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2.19%
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全面预算、资金管理、费用管理、研
究与开发管理、生产制造、自建类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和事项。
存货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销售管理。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自评价实施细则》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 税前利润的 5%以上 税前利润的 2.5%-5% 税前利润的 2.5%以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对应的内部控制未能识别该错报,或需要更正已经
公告的财务报告;重要业务缺乏内部控制或控制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内部控
制缺陷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整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造成较大会计差错;对非常规或特殊
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或者实施无效;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
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完整
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 税前利润的 5%以上 税前利润的 2.5%-5% 税前利润的 2.5%以下
经济损失金额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或者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导致重大经济损失;重要业务缺乏内部控
制或控制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整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关键管理、技
术骨干人员纷纷流失;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长期无法消除;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导致较大经济损失;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重要内部
控制缺陷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发现部分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包括内控设计缺陷和执行缺陷。根据公
司内部管理要求,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
影响。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上一年度的内部控制缺陷,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相关公司按照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积
极采取措施实施整改。公司内审部门定期跟踪整改情况,对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和考核。报告期内,
上一年度的内部控制缺陷均已落实整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开展内控自我评价、聘请会计事务所开展内控审计等监督检查,加大对关键控
制流程的检查力度,持续完善缺陷整改的跟踪和考核,切实提升缺陷整改实效。2025 年度,公司将进
一步强化缺陷整改力度,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促进公司良性和高质量运行发展。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乔银平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