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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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或
电话形式送达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
事 7 名,其中孔玉生先生、万洪亮先生、许良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所有监事和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谭伟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孔玉生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近日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
司同意对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补选。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核查了岳修峰先生的资料及提名程
序,认为:(1)岳修峰先生的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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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2)未发现岳修峰先生存在《公司法》第
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3)未发现岳修峰先生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同意岳修峰先
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同意提名岳修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
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当选后任期自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补
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有:一是多晶硅行业持续低迷,新增投资减少,
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新接订单减少;二是关联方镇江日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镇江日进)控股股东派驻管理团队不稳定,产品质量一致性达不到公司标准,导致公司无法批
量采购镇江日进的产品。
商品销售,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
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升子公司研发及技术服务能力,拓展市场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共同利益,该等交易是合理且必要的。
销售和采购总金额的比重较小,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形成依赖性。
平、公允、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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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没有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 39.07 亿元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谭克先生持有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韵申)43%股权,担任上海韵申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谭克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
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海外客户需求,提升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优
化公司生产成本,提升经营效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
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在中国香港设立子公司,并由香港子公司和新加坡子公司共同在泰国设立子
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投资总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按近期汇率折合人民币约 7,250 万元)。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手续,以及中国香港和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
业登记等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海外投资且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 39.07 亿元的 10%,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在
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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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在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 18 号
公司科技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期半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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