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 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4 17: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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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5-08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收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方大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函》,方大
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
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基于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的工作进展和对当
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拟将承诺履行期限延期 3 年并补充部分承诺
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原承诺背景及内容
  方大集团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与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
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收购其所持有的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一商集团”
          )100%股权。一商集团下属部分公司从事商业
类业务,与中兴商业存在潜在同业竞争。为妥善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
题,方大集团承诺:
一商集团完成相关法律主体、资产及业务的整合工作,并积极督促一
商集团努力提高经营业绩,尽快使一商集团商业类资产和业务具备注
入上市公司条件。
入上市公司条件(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资产产权清晰、盈利、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生产经营依法合规等)后三年内,方大集团将
其按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注入中兴商业。若届时未能注入,方大
集团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妥善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最迟不超过 2025 年 4 月 10 日。
兴商业前,不会利用控股地位达成不利于中兴商业利益的交易和安排。
   二、承诺履行情况及延期履行承诺原因
   自作出上述承诺以来,方大集团一直严格遵守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并积极推动承诺履行:
理,实施相关法律主体、资产的整合工作,涉及主体为天津一商友谊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股份”)及下属企业。督促一商集团
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增持友谊股份股权,进一步改善股权结构。
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进行剥离。2024 年 12 月 26
日,一商集团将友谊股份持有的天津武清一商友谊百货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给外部第三方公司,天津武清一商友谊百货有限公司与中兴
商业已不存在同业竞争。
门店实施升级改造,出租率较 2022 年提升了 47.25 个百分点;对友谊
股份各门店重新定位,调整经营策略,从业态布局、招商、营销等各
方面改善经营状况。
费市场下行,消费需求不足,线上分流持续加剧,实体零售客流回升
缓慢等诸多不利因素,尽管一商集团采取多种方式努力改善经营,但
相关商业类资产整体仍处于亏损状态。此外,由于历史原因,部分资
产权属问题存在瑕疵,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综上,一商集团商业类资产目前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如现
阶段注入上市公司,将严重拖累上市公司业绩,不利于上市公司发展
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内容
   结合履行承诺的工作进展和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为充分
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方大集团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 3
年至 2028 年 4 月 10 日。
有瑕疵的资产问题,尽快使一商集团商业类资产和业务具备注入上市
公司条件(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股权、资产产权清晰,盈利,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生产经营依法合规等),按法定程序以市场公
允价格注入中兴商业。同时,将综合运用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调整、股
权转让等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妥善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兴商业前,不会利用控股地位达成不利于中兴商业利益的交易和安排。
   四、延期履行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方大集团关于本次延期履行承诺事项,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
不涉及原承诺的撤销或豁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会影响上市公
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本次延期履行承诺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是基于目前客观情况作出,具有合理性。承诺延期事
项不涉及原承诺的撤销或豁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
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唐贵林先生、白瑜女士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
唐贵林先生、白瑜女士回避表决,7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此项议
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
东需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事项,不涉
及原承诺的撤销或豁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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