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
事会主席钟金才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昆山
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科学、
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
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综上所述,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人员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