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播时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3 17: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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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公司”)接受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1%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重组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体如下:
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本企业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了相关敏感信
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遵守了保密义务。
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
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
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票。在本企业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企业遵守了保密义务。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重组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的知悉范围,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高振宇       黄梦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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