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茵地乐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了分析,董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梁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变更。2023 年 8 月 30 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卫东、曲江亭夫妇变
更为梁丰;但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不涉及向变更后的实际控制人梁丰及其关联人购
买资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盖
章页)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