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 中国石化市值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3 17: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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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
      工作,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
      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
      值管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
      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地监管规则和《中国石油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投资价
      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培育和发展新质
      生产力,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
      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
      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
      提高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投资价值。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价值创造原则:公司应专注于提高盈利能力、增加收入、降低成
         本和优化资本结构等,不断提高公司质量,以实现可持续的增长。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尊重市值变动的客
         观规律和市场规则,科学研判影响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推动
         股价客观反映公司的投资价值。
      (四)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将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统筹生产经
         营创效、科技创新、合规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投资者沟
         通、资本运作、市值管理工具使用等方面,系统化开展工作,夯
         实市值管理基础。
      (五)常态化原则:公司应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
         持续性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六)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履行承诺、
         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由总裁班子主要负责,由董事会秘
      书牵头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营部、财务部具体执行,公司
      各职能部门、事业部和所属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公司市值管理体系
      建设和实施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公司市值管理总体策划。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
         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
         ESG、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
         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
         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
         的原因,主动及时研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具体措施,促进公司
         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监督市值管理具体落实情况。董事会应当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落
         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计划和具体措施。
      (四)建立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薪酬水平。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
         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七条   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当积极倡导以投资者为本的文
      化理念,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相关内部制度
      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职责
      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分管业务领域的公司质量提升工作。
      (二)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三)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四)在市值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五)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六)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市值管理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和公司市值,动态了解公司财务、经营等
         情况及重大事件的情况和进展。
      (二)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
         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
         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三)加强资本市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
         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
         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
         以回应。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营部、财务部分工合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拟订市值管理策略和实施计划。
       (二)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
       (三)监测公司股价、资本市场舆情和动态等。
       (四)分析公司市值变动原因。
       (五)定期报告公司市值管理执行情况。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经营效
       率和盈利能力。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可以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
       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断增强
         公司透明度。积极回应市场关切,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
         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重要信息。立足投资者角度,使用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的语言,持续强化披露信息的可读性、有效性。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应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合规引导投资者预期,持续完善意见征询
         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价值认同,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
       (三)现金分红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方式,增强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根据公
         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合理制定分红方案,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股份回购
         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
         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可适时开展股份回购,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
       (五)并购重组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未来产业前瞻布局,适时研究、开展并购重组,促进公司价值提
         升。
       (六)推动控股股东依法依规通过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
         及上市地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
       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
         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
         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
         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在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在资本市场代表公司发言。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强化公司市值、交易量、换手率等市场指标的分析,
       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应定期对市盈率、市净率、净资产收益率或其他
       关键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并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
       当相关指标接近或触发预警阈值时,董事会办公室启动预警机制,会同
       财务部、资本运营部等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并向董事长和总裁报告。公
       司应尽快研究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根据监管要求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等,
       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四条   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波动情形,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
         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
         传递公司价值。
       (三)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方式,促使股价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
       及上市地监管规则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
       性文件及上市地监管规则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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