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逸淘(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100%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云科技”)于 2025 年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公司拟以现金
方式收购逸淘(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目标公司”)
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
体内容详见前述公告。
为了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现就本次交易补充说明如下:
一、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343.46 3,709.35
负债总计 775.91 1,478.58
所有者权益 567.55 2,230.77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2,138.06 4,737.02
净利润 237.40 1,663.22
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
审计情况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50009 号)。
二、交易协议关于业绩承诺及奖励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周学新、张敏
受让方: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逸淘(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方作出本协议所述之业绩承诺;同时,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对转让方实施业绩
奖励。
各方一致确认,2025 年度内转让方应按照过往惯例经营集团公司,若集团
公司需要增加并招聘业务人员、调整商业模式、增加超过 2024 年度的市场投入
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协商一致。
的平台软件收入,转让方承诺、且受让方同意,若:
(1)平台软件收入与 2024 年同期对比出现下滑,则受让方无需支付第四期股
权转让价款 1,500 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
(2)平台软件收入与 2024 年同期对比增长低于 20%,则受让方有权扣除第四
期股权转让价款 500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3)平台软件收入与 2024 年同期对比增长低于 25%,则受让方有权扣除第四
期股权转让价款 200 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4)平台软件收入与 2024 年同期对比增长高于 30%,则转让方、受让方向集
团公司员工(具体名单届时由转让方拟定,下同)共同发放奖金 200 万元(大写:贰
佰万元整),各自承担 50%;
(5)平台软件收入与 2024 年同期对比增长高于 35%,则转让方、受让方向集
团公司员工共同发放奖金 400 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各自承担 50%;
(6)平台软件收入与 2024 年同期对比增长高于 40%,则转让方、受让方向集
团公司员工共同发放奖金 600 万元(大写:陆佰万元整),各自承担 50%。
称“承诺业绩收入”),转让方承诺、且受让方同意,若:
(1)承诺业绩收入低于 7,000 万元,则受让方有权扣除第四期股权转让价
款 300 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2)承诺业绩收入低于 6,500 万元,则受让方有权扣除第四期股权转让价
款 1,000 万元(大写:壹千万元整);
(3)承诺业绩收入低于 6,000 万元,则受让方有权扣除第四期股权转让价
款 1,500 万元(大写:壹千伍佰万元整)。
受让方同意,若目标公司 2025 年度的承诺业绩收入超过 7,500 万元,则由
目标公司或受让方以其他形式向目标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
按照如下超额累进制之方式进行:
承诺业绩收入 奖励金额
承诺业绩收入>8,500 万元 超额区间内,超额承诺业绩收入的 30%
为免疑义,假设 2025 年度承诺业绩收入为 9,000 万元,则应向目标公司经
营管理团队进行的奖励金额为 500 万元×20%+500 万元×25%+500 万元×
公司股权/期权激励方式授予。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