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侦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1 23: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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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黄侦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2024年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
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
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相关会议,维护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侦武,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
经担任惠州市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为执业律师,担任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
司、宝宝树集团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
股东单位任职。本人的亲属均未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
以上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均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黄侦武       8      8     0      0      否       2
  我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暨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无
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在 2024 年度担任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遵照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审计委员会 4 次,时刻关
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发展、内部审计制度建设等提出建设性
意见;参加提名委员会 2 次,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
审核,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参加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
践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案审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向董事会提出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合法权益,
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
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
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
注点、诉求、建议和意见;在日常履职过程中,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
媒体和社会对公司的评价,在履行职责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司进行考察和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长效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
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
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
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
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
事项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
不超过 120 亿元的担保额度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在担保实施过程中,公司对每笔担保的进展
情况均进行了公告,担保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截至 2024 年底,公司为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金狮国际贸易(青岛)
有限公司、金能化学(齐河)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
民币 934,000 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79,014.03 万元(含本次
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四)业绩预告情况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000 万元到-11,000 万
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减少 11,731.25 万元到 13,731.25
万元,同比减少 1604.27%到 1877.77%。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本人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
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 年薪酬计划的议
案》。公司 2024 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
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4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
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4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
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4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
关注,认为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经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
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94 元(含税)。公司资本公积不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
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实、准确、及时、完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
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
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和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各项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
况,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建设性建议,督促公司科学决策、防控风险、关注合规,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
营绩效,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黄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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