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
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费用,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致同所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
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
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乃忠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传喜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合伙人胡乃忠,2024 年 12 月 27 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
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 1 次,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监事会审议并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