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
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会〔2024〕24 号)的相关规定,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
科技”“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
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
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
不再调整。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会〔2024〕
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定,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公司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该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
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
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
关会计处理。
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
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
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
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
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
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
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
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
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
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