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 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1 21:09: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2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上午 11:00 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美酒店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送达
至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刘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易成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前任监事会主席江泳先生任期内辞职,根据公司工
作需要,同意选举刘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
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重大资产重组、
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 年,公司积极应对时代发展要求,以促进社会和
谐发展为己任,注重环境保护,积极奉献爱心,积极承担对社会、客户、员工等
各相关方的责任,努力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创造了社会和经济价值,树立了
良好的社会形象。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
整,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推动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证。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
并批准对外披露。
  《2024 年度报告》及《2024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减
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
营计划及战略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及增长的可持续性,基于
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
预计额度,公司 2024 年关联交易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
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
  《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50.90 亿元,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
述有关申请授信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文件,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中原金
太阳、易成瀚博、福兴科技、青海天蓝、易成阳光、河南旭业银行授信、流动资
金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下属公司易成瀚博、
福兴科技、青海天蓝拟与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同意公
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 3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新
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保障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将持续为公司及
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按照年
化 1 %的担保费率支付担保费用,预计 2025 年度需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支付担保
费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关于 2025 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
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
展资产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玖亿伍千万元整(9.5 亿元)的资产池额度,
即用于该业务的质押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亿伍千万元整(9.5 亿元),
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
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
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控制各类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
良好且稳步发展,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
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公司与财务公
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公司于
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 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募
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
情况。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守正创新”)系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鉴于其在 2024 年度
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同意公司续聘守正创新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
工作的连续性,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同意 2025 年度继续聘任北京浩天(上海)
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供证券
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资本运作法律事务咨询等服务,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同行业的董
事薪酬及独立董事、监事津贴水平,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监事
的津贴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
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长的薪酬定为人民币 40 万元/年(税前),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6 万元/年(税前),按月支付,不额外领取薪
酬;
  (4)公司董事因执行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
据实报销。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其管理岗位相应的薪酬,
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或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监事因执行监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
据实报销。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
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
考核管理办法,有利于提升公司绩效考核水平,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更好地勤勉尽责履行义务,落实目标责任管理,促进公司实现各项经营目标。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规定。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详见
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及绩效考核,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
避表决,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同意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充分发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集中批量采购优势,
保障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同意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招标采购中心签订
《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在采购价格公允的前提下,由集团招标采购中心
负责实施公司(含下属公司)对外采购的各类物资、工程和服务项目。
  《关于签署〈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易成新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