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1 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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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 号浙江锋龙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
方式于 2025 年 3 月 16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本
次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国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思远先
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符合《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
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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