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网安: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1 19: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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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
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未经审计),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为亏损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8,000 万元至 12,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
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情形,深圳证
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
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
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
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请
以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出现《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
于该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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