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钰矿业: 华钰矿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1 18: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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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05 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
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良坤先生
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华钰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信银行拉萨分行贷款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
称“中信银行拉萨分行”)申请综合融资人民币 18,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利
率以提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一年期 LPR 同档利率执行。综合融资
项下,具体产品实际用款期限以合同为准。本次融得资金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资
金周转。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贷款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中信银行拉萨分行同意给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金额人民
币 18,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 1 年,方式为保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实际
控制人刘建军及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追加法定代表人刘良坤及其配偶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本笔业务纳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列”统一管理。
  本笔业务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等任何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6.3.18(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
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免
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2 条规定,该笔业务未达到董事
会审议及披露标准,但因业务需要,属于自愿披露。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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