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 中毅达: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季喜花)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1 18: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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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本人季喜花,女,1964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新时代宏图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24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
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四个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战
略委员会委员。本人2024年度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1项,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
  (三)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议案13项,本人均出席会议。
  (四)董事会、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本人任职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
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客观、审慎地行使了
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
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公司编制2024年度定期报告期间,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就年度报告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了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性。在2024年工作中,通过审议定期报告、公司制度建立与修订等与公
司内控、财务和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确保了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全
面掌握与全程监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
投资者“零距离”互动交流,听取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管理、定向增发等方面的建
议,回复投资者关心的行业情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问题,让投
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同时通过对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畅通公
司与投资者沟通的载体和桥梁。
  (八)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利用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契机,
多次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进行沟通交流,在每次召
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同时,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
公司证券部及时向本人报送半年度、三季度及年度工作报告、定期财务报告等材
料,报告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
进度和掌握公司运行动态,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
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
持续审查。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审议通过了与企业日常融资贷款相关的关联交
易议案1项,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抵质押担保的议案1项,审议通过了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12项。
  本人认为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日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需求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其定价依据和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和《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
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人对中审众环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
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因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对财务负责人个人
简历及有关情况的调查了解,本人认为:财务负责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
  因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结
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及有关情况的调查了解,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
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
职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
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
加强同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决策发表客观、独立意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季喜花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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