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鉴于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
如下:
(一)《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932.447
股。
本章程修正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条款外,
《公司章程》
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
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
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