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 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3-20 21: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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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02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
出,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
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
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代表监事会汇报了2024年度监事会相关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637,078,998.35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可供投
资者分配利润-1,871,391,164.78元。
   由于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业绩状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的公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较为健全,
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
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
计工作的要求。同时,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公证天业严格遵守
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
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
为公司担保等复合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
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
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末,
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为-9,777,444,921.96元,实收股本为1,396,809,613.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将本次重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有助于保障公司后续重组
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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