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经理层成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和激励
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提高经营效益和经营质
量,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层成员,包括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应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战略目标与股东权益导向。以实现公司整体经营
目标为基础,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二)坚持指标设置科学合理、考核客观公正。考核指标制
定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导向,目标值设置科学
合理、具有一定挑战性;以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为考核依据,坚
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公平、公正、公开的实施考核。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权责利相统一。经理层成员薪
酬水平与业绩考核结果、岗位职责紧密挂钩,保持薪酬水平和公
司业绩水平、改革发展情况相适应。
第四条 董事会是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
经理层薪酬管理办法和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
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推进经理层绩效考核
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公司行政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
根据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经理层业绩考核核算、薪酬管理与兑现
等相关具体工作。
第二章 经营业绩考核
第五条 考核周期
经理层考核分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年
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在次年年初进行。任期
经营业绩考核于任期届满当年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一并进行。
第六条 考核指标
根据经理层成员的岗位职责、分管范围及具体分工等,按照
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导向,逐人确定考核内容及指
标,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及指标应适当区分、各有侧重、
有效衔接。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包括经营效益指标、个人业绩
指标、约束性指标和奖励加分指标。
经营效益指标以公司主要经营效益指标为考核对象,属于公
司维度指标;个人业绩指标根据工作分工设置,主要来源于公司
生产经营、个人分管领域重点任务等,属于个人维度指标。总经
理两维度的考核指标权重分布为60%、40%,其他经理层成员两
维度的考核指标权重分布为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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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性指标主要以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岗位职责内的任
务型约束性指标为考核依据。
奖励加分指标主要以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业绩完成出色的指标
为考核依据。
(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资本保值增值率为考核对象。任期内资
本保值增值率为任期各年度资本保值增值率的乘积。
第七条 考核目标值
考核指标的考核目标值应科学合理、具有一定挑战性。经营
业绩目标应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及发展定位,设置合理的经营
业绩考核目标值,原则上不低于前一考核期相关指标实际完成值,
鼓励挑战高业绩目标。
第八条 计分规则
(一)经营效益指标和个人业绩指标
根据权重百分比×100作为每项指标的标准分,完成考核目标
得100%标准分,超过或未完成目标的,按以下规则在标准分的基
础上进行加减分考核:
财务正向指标类:完成目标值,得100%标准分;每高1%,加
扣1%标准分,最低扣到0为止。
财务反向指标类:完成目标值,得100%标准分;每低1%,加
扣1%标准分,最低扣到0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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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型指标类:整体完成,得100%标准分;完成部分任务按
完成比例计算标准分,未开展任务的不得分。
(二)约束性指标和奖励加分指标
约束性指标不设权重,采取扣分方式考核,每项未达标的按
经理层职责范围、责任大小不同,扣1-3分,最高扣10分。经理层
成员对重大违法违纪、重大决策失误、重大经济损失、重大安全
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等负有责任的,根据情节
轻重、影响程度和损失大小,给予考核扣分或考核结果降级处理,
负有重大责任的,考核结果直接降为不合格。
奖励加分指标达到目标要求的,可以确定奖励加分,每项指
标加1-3分,最高加10分。
(三)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为资本保值增值率,任期内资本保值
增值率为任期各年度资本保值增值率的乘积。年度资本保值增值
率=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100%。年度内分红
金额在考核时全额加回。
(四)考核得分计算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经营效益指标得分+个人业绩指标得
分-约束性指标扣分+奖励加分。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资本保值增值率×100。
第九条 考核等级
根据经理层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确定为 A、B、C、D四个
考核等级。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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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级(优秀):考核得分≥90分;
B 级(良好):80分≤考核得分<90分;
C 级(合格):75分≤考核得分<80分;
D 级(不合格):75分以下。
根据经理层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确定为 A、B、C、D四个
考核等级。具体如下:
A 级(优秀):考核得分≥120分;
B 级(良好):110分≤考核得分<120分;
C 级(合格):100分≤考核得分<110分;
D 级(不合格):100分以下。
第十条 特别绩效奖励:经理层成员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外取得重大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可额外给与特别绩效奖励,
具体金额根据取得成果或贡献大小,由董事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
在5万元-100万元范围内予以确认。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给予特别绩效奖励:
(一)重大科技创新。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
发明奖、专利奖等奖项;制定行业、省级、国家或国际标准并由
相关组织正式发布;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取得突出成
绩;取得其他重大科技创新成果。
(二)重大业务、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当年开展的业务创
新、产品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对企业经济效益产生重大提升作
用的。
(三)重大奖项、表彰。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单位、所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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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奖项、表彰。
(四)重大改革任务。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
(五)其他经董事会认定的重大成果和突出贡献。
第四章 考核程序及结果应用
第十一条 考核目标下达
任期期初,经理层成员经董事会聘任后,董事会根据公司发
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组织制定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目标,
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与经理层成员签订聘任协议和任期经营业绩
目标责任书。
年度考核期初,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综合经营计划和年度重
点任务,组织制定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董事长代表董
事会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调整
经营业绩目标下达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公司发展战略调
整、资产重组、年度经营计划变更、重大外部环境变化(重大自
然灾害、重大公共事件、重大国家行业政策调整)等非个人主观
可控因素发生,或经理层成员岗位职责分工发生重大变化时,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定后可对经理层经营业绩目标进行调
整,并重新签订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经理层成员发生人员变动的,新聘任的经理层成员需重新签
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原则上考核内容、指标
和目标值等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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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考核实施
考核期末,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开展经理层经
营业绩考核工作,形成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意见,考核结果由董
事长反馈给经理层成员。
经理层成员对考核结果异议的,可以向董事会反映,并提交
相关佐证资料,董事会予以复核确认。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应用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经理层绩效薪酬
通过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经理层的年度绩效薪酬评价
系数,并与经理层绩效薪酬直接挂钩。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考核等级与年度绩效薪酬评价系数的对应关系如下:
表1:年度绩效薪酬评价系数表
年度经营业 年度绩效薪酬 年度绩效薪酬评价系数
考核等级
绩考核得分 评价系数区间 计算方法
A级(优秀) *0.01+区间起始系数
*0.02+区间起始系数
扣减当年全部绩效薪酬。
(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任期激励
通过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计算经理层的任期考核评价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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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与经理层任期激励收入直接挂钩。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考
核等级与任期考核评价系数的对应关系如下:
表2:任期考核评价系数表
任期经营业绩 任期考核
考核等级 任期考核评价系数计算方法
考核得分 评价系数
(得分-区间起始分)*0.01+
(得分-区间起始分)*0.01+
部任期激励。
年度绩效薪酬评价系数、任期考核评价系数与绩效薪酬、任
期激励收入的计算与兑现,按照《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经理层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加强对经理层成员任期内的考核和管
理,经理层成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经董事会研究可予以免去
现职,任期未满的,中止任期予以解聘,任期已满的,不予续聘:
(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低于 70 分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得分低于 80 分的,未达到完成底线的。
(二)连续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三)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不合格,经理层成员连续两年排名
末位,经分析研判确属不胜任或者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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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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