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经营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2025 年
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商品套期保值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为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聚丙烯(PP)/聚乙烯(PE)期货及期权合约,开
展期货衍生品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不含期货
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外汇套期保值只限于
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
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等业务,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
计额度。期限均为自获批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事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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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石油炼化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同时,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境外业务,若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外
汇造成的财务费用波动亦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降低生产经营
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含下属
子公司)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商品套期保值
期货及期权合约。
品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
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二)外汇套期保值
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
币种。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
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
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
信用交易。
外币收付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2025 年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
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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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以 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
易操作,但仍会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如下: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
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
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
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
际损失。
(3)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材料
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
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
相 应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
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
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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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
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
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期货、
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外汇套期保值等工具来锁定公司原材料、其他相关产品成
本及费用等。
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
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对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类型、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流程、风险处理及审查
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
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
务操作,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
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对开展套期
保值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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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原
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以及汇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业务开展风险可
控。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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