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会【2023】11 号),对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该规定自 2024 年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
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等会计处理进行了
规定。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对“关于不属于单
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根据通知要求,该项会
计政策变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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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
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准则解释第 17 号、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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